Archive for the ‘也许都是对的’ Category
我们的文凭
昨天看报说我们国家马上要设立艺术类的硕士文凭了,以前只有文学硕士。很多人对这类事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艺术类人才。有这么一种观点,现在的学院教育是培养不出艺术大师的。对于这点,我非常赞同。但是,这句话并不是一个双向的。也就是说,真正的大师,对于当今这个社会来说,是肯定要经过艺术院校培养的。
陈丹青说为什么非要一个文凭呢?他站在角度是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浪漫时期的艺术观。事实上从20世纪以来,很少有大师没有经历过学院派的熏陶。大学是一个文化的集聚地,试想,连文化都没有的人如何成为艺术大师呢?
不过,大学是提供基础性和普遍性教育的地方。把大学非要说成是培养大师的摇篮,这未免牵强了一点。真正的大师肯定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天资的聪慧而成的。
对于国家而言,我们需要大师,但是更需要合格的普通艺术工作者,我想,这就是要设立这个文凭的初衷吧。
从传销看信仰
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三个传销的人。应该说,传销的弊端我们大家都是知道的,关于经济上的问题我就不多说了。我这里主要谈一下从传销所联想到的信仰问题。
我不想解释什么是信仰,因为要去定义这个名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只是就一些现象进行一些思考。首先,这三个传销的人都很激动,他们激动的不是产品怎么怎么好,而是他们所接受的理念甚至是信念是如何如何的引人入胜。当然这里面有经济的目的在里面,但是更多的给人的感觉是这几个传销的人走火入魔了。可是我们要注意,他们所宣传的种种理论很多都是正确的。所谓正确的就是说是符合当前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的,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东西是很有说服力的,或者说是很有道理的。比如要真诚,比如要对父母孝顺,比如要以德报怨。如果一个人光听这些是很难做出判断的,所谓判断就是说,我们很难分辨出他们究竟要宣扬的是什么。到底是怎么做人?到底是怎么处事?还是最终的目的推销产品?
可以说经济目的和精神目的在这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我们的理解来看,他们的最初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推销产品。那么,推销就推销,为什么要说那么多的大道理,以至于都有一种上升到哲学领域的感觉?因为要推销那些保健类产品还要销售那么高的价格,在手段上需要一种“遮羞布”。同时,高深的理论基础也能够让一些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容易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当然,这里也不排除受教育程度到达一定水平的人也容易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因为受教育的人最相信的就是书本,而这些传销的人大多能够引经据典,同时又高谈阔论,知识分子就能产生亲近感。当然,这些都是一些表面的东西,一般人都能看透这种关系。但是,到了一定阶段,我们就有一些糊涂了,究竟这些精神这些理论是为经济服务还是反之呢?或者说得更直白些,他们到底是在推销产品还是在传播某种文化或是某种意识?
我们往往看到传销人员商业的一面,却鲜有人看到精神的一面。当然,我们有时候说,传销害人其实不仅仅指的是商业的一面,也指精神的一面。但是我现在要指出的是,如果我们这么看,那就是,这种传销模式如果才存在了一千年,那么,它还叫传销吗?不!它就是宗教!这么说似乎有点牵强,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种精神传播发展的利害性。
也就是说,尽管开始是带有某种很商业目的,也就是推销产品。可是因为有了很多很到的很严密的道理来给这种商业模式做“遮羞布”,推销产品就退居二线。那三个传销的人自己都说“我们不是卖东西的”,“产品只是载体”。
那么商品退到了次席的时候,靠什么来进行继续这种活动?靠的就是道德规范和一种普世理论,比如行善,比如孝敬父母。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当传销活动进行到了靠普世理论维持整个体系的运作后,这种传销已经明显带有了宗教的色彩。
从反面来讲宗教的起源很值得我的怀疑。是的,我们现在看到好多宗教有完整的教义,有一套仪式,有一类人专门从事宗教活动,还有专门的书籍。可是在之前呢?我们自己考究宗教里面的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普世的。而我们为宗教做了什么呢?很难说。其实信仰者中东西究竟是我们自己的,还是别人加于我们的呢?试想一个小孩出生以后常常耳濡目染基督教环境,自然很容易皈依基督教。说到这里,我甚至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天主教的起源就在于卖《圣经》这本书(或许最初出来的时候仅仅是奇幻小说之类的书),但是经过类似传销的几千年的发展,《圣经》却成为了宗教的载体,而原先起辅助作用的道德规范和普世法则却成为了教义。
自由战士
阿拉法特死了。
其实知道他去巴黎以后,我就知道他已经慢慢离开了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都有一种对政治的敏感,同时也有一种对英雄的敏感。是的,我崇尚英雄。阿拉法特是英雄吗?是的,我觉得。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阿拉法特,知道他的名字很久以后才知道了犹太人、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以色列。在我眼里,阿拉法特永远是那么刚毅,那么坚定。说实在的,我了解阿拉法特并不多,从某种意义说,我从本质上不太喜欢中东的那些东西,太多的利益博弈,太多的渊源和错乱。可是对于阿拉法特,我是敬重的。他是整个阿拉伯世界的一种象征,他标志着“一直都在斗争中”。为自由,为自己的家园,阿拉法特应该说是战斗到了最后一刻。别的国家的领导人换了一个换了两个,他的敌人、朋友走了一个走了两个,可是他,永远坚守在自由斗争的最前沿。这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很难说这样做有多么大的意义。因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一个人有时显得太渺小,对于整个种族来说,一个人的力量又是多么有限。不过阿拉法特终究成为了英雄。试想多少年以后,以色列的这些人和中东的这些人有谁会被记住?阿拉法特会被记住,拉宾会被记住。
向自由致敬,向为自由而战的英雄致敬,向阿拉法特致敬!!!
宗教:上帝
我为什么要去质疑上帝,难道仅仅因为我不信上帝?这也许是部分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却不是这个。在我展开讨论之前,我觉得很有必要列出一些问题。
1.上帝是无所不能(全能)的吗?
2.上帝是无所不知(全知)的吗?
还有两个假设,第一:上帝是对于个人而言的(假设一);第二:上帝是对于人类而言的(假设二)。
于是就产生了另外两个问题:
3.上帝关心你吗?拯救你吗?(对于假设一)
4.上帝关心人类吗?是否拯救人类?(对于假设二)
最后是一个关于相信的问题:相信上帝存在和信仰上帝是不是等同的?
下面进入我要说的第一点:
上帝是针对谁而言的
上帝针对谁而言之有两种解释,不是针对个人就是针对人类(当然也就包括了个人)。既然从某种意义来说,上帝是个人唯心的产物,那么上帝也许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换个角度说就是,每个人的上帝是不同的。这可能很好理解。但是这就带来了一个潜在的问题,每个人的上帝不同,又如何去界定什么是上帝呢?就好比,我说苹果是香蕉,你说梨子是香蕉,而事实上香蕉也可能不是香蕉。换句话说,上帝不稳定,有没有上帝仅凭个人意志,那就无法去解释宗教,因为宗教如果作为上帝的一种集体意识的话,就不可能存在。试想每个人信奉的上帝都不一样,怎么可能统一到一起去信奉一样的上帝?如果一个宗教里面的信徒所指代的上帝不同的话,那么又如何做到宗教的精神控制?所以,上帝是针对个人而言这个论题就有问题。而且,上帝果真是对于个人而言的话,一个信徒遭遇险境的时候,上帝会不会因为你的祷告而来救你呢?就算来救你了,你知道那就是上帝吗?没有救你,那对于你而言这个全能的上帝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这里牵扯到了上帝的功能,我后面再说。
下面说如果上帝是针对全人类而言的。关于这一点有很明白的解释,那就是宗教。宗教就是上帝的集体意识。通过宗教,上帝和普通人之间搭上了联系。或者说,宗教就是上帝的载体。注意,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宗教,也不可能有几个人的宗教。换句话说,宗教是一种集体行为,这一点也就说明了,在这个集体里面,上帝是等同的,大家都信奉的是一个上帝。可是这一点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上帝是针对全人类而言的,那么人类的苦难,为什么上帝不予解救?如果包容人类的恶算作上帝善的一面的话,我不禁要问,上帝的善对于我们又有什么用?难道一个杀人犯逍遥法外就是因为上帝的宽容?从这个新的问题扩展开来就是,上帝已经上升为集体意识了的话,对于一个独立的个人而言,上帝会来关心你,拯救你吗,或者说上帝会来影响你吗?比方说,在一个宗教里面,一个信徒杀死了另外一个信徒,这个叫什么?难道死去的那个信徒不是信奉的同一个上帝?为什么上帝都不关心一下自己信徒的生命?如果上帝像一个皇帝,管理不过来那么多繁琐的事情。那么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相信上帝又有什么用?很多朝代的臣民其实并不关心自己的皇帝是谁,事实上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统治者是谁不重要,相不相信统治者也与日常生活无关。可是上帝就不一样,一个信徒不可能因为上帝不直接关心他就不相信上帝了。这就是矛盾之处,普通信徒对于上帝这个统治者一方面虔诚无比,希望自己得到某种恩宠,希望上帝拯救自己,另一方面又对上帝漠不关心自己毫不在乎。这怎么可能?如果是一个有意识的人,不可能去做到奉献自己的一切不求任何回报,而且还把自己的这种一无所获叫做“上帝对自己的善”。事实上,任何一个信奉上帝的人都潜在希望上帝对自己的某种意义的拯救,否则不可能有集体意识的宗教存在,因为正是这种希望普遍存在,所以才有了宗教。
人工智能点滴
怎样才能实现人工智能?似乎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从本质上讲,计算机的所有功能都是通过硬件和软件来实现的。关于这一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无需置疑的。那么抛开硬件不说,软件的基础是什么?是程序。而程序的基础是什么?是算法。所谓算法就是一种数学或者是逻辑的方法。方法,就是某种规则。那么如何用有限的规则去实现几乎是无限的智能?用算法去模拟人的思维,这是可行的。问题就在于,这种模拟仅仅是模拟。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内,我们可以把规则看成数学中的定理,把我们人的归纳规则的能力看成是数学中的公理。公理有某种潜在的能力去暗示定理,定理也有某种潜在的能力去暗示新的定理。但是,定理是没有潜在的能力去暗示公理的。关于这一点,歌德尔定理说得很清楚,我这里不详细说。也就是说,在某个体系下,所有的定理不能去完备自身。 不可能用某个体系下的定力去解释这个体系下另一个定理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比如A->B->C,我们就不能用C去证明A。说这个的目的在于,智能的表现,我认为是在公理上。我们人可以从自然去总结不能够证明的东西。当然,这里我没有限定什么是证明。我假定这里的证明就是我们通常意义的证明。那么,公理就是某个体系的边界,定理在其中。定理再多也不可能达到边界。
说回来,计算机可以进行非常复杂的逻辑运算,前提是在某种算法下。那么计算机可不可能自己产生算法呢?算法从何而来?是一种归纳。也许,某些算法,计算机可以自己产生。我这里没有仔细考虑,但是我感觉类似数学归纳法之类的东西,很有规律性,计算机应该可以产生。其实在这里,数学归纳法本身就是一种算法,一种很程式的东西。数学归纳法去做也就是从算法到算法,不能说明问题。在这里我想起了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个例子我是从书上看的,很深刻,很简单。比如,让一个人从1做加法,每次加1。再笨的人,经过一段时间也会发现自己的这个工作没有什么意义,不会有结束的时候。而计算机不会,只要你让它做加法,它会一直做下去,直到停止的命令。问题出在哪儿?问题就在于,人可以跳出现在自己的工作来审视自己的工作,而计算机不会跳出自己的工作去审视自己。换句话说,人是内省的,而计算机没有神经。
这些就是我一时的想法,关于人工智能的。当然,我手上有一本关于数学、计算机、音乐、人工智能的好书,很难,我没看完,所以我也只能说点我自己的看法,很浅薄。
也许,人工智能只能等到生物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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