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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曾经在三月的事件中处于风口浪尖的《南都周刊》副总编辑长平最近发表了关于“范跑跑事件”的文章——
“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是什么”,从古希腊的根源,再到中国的严复如何翻译“自由主义”的文章,为“范跑跑”的某方面行为,特别是标榜的“自由主义”进行了强烈的辩护。
一方面,长平否认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是“责任”和“道德”,另一方面,长平又闭口不谈个人的“责任”和“道德”如何约束个人的自由,而大谈公权力的滥用如何阻碍了个人权利的表达。
长平的这些思想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而是确确实实现在滋生在国人心中的某种想法。长平的想象中,公共权力,说白了,就是政府的权力应该得到极大的限制,而个人的自由,则在某种程度上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扬。比如,长平为自己为什么关闭博客的评论功能辩护道,自己关闭与否,是个人的自由。显然,长平拒绝了别人对其个人的批评,说是“有人疯狂辱骂”。然而,同时他又要求政府必须接受别人的批评,却丝毫没考虑到是否有人会对政府“疯狂辱骂”。古时候我们说,“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现在长平等一些自由主义者要求的却是“只准百姓放火,不准州官点灯”。
“范跑跑事件”本来是十分简单的职业道德和个人责任的问题,可为什么最终可以演变成为“自由主义”的再次辩论呢?这里面的秘密其实也相当简单。
“范跑跑”发表了某些不符合职业道德,甚至是个人日常道德(比如其发表的关于其母亲)的言论,遭到了全国大范围的声讨。自由主义者也经常发表某些不容易接受的言论(例子很多,去看看长平的博客)。他们害怕的恰恰是和“范跑跑”一样的全国性大范围声讨。长平本人受到过,自然,也就更害怕再次遭到。声讨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是害怕个人的自由受到侵犯。当然,如果仅仅如此,还是过于肤浅。自由主义者害怕的还有大家讨论的“职业道德”,他们害怕由“职业道德”所带来的“个人责任”的约束。尽管长平口口声声说,自由主义并不排斥“责任”,但是他为什么不去谈谈个人责任如何体现呢?难道个人责任需要通过“自由”体现?
国人对于“自由”有着疯狂的痴迷。但是仔细看,我们却很容易发现某种想达到“绝对自由”的倾向。长平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种强盗逻辑十分让人费解和危险。此种观点强调了“批评”的绝对性,却将“赞美”推于相对的位置。于是,再“美”的东西,再“值得赞美的东西”一旦置于批判的眼光下,又怎么散发出那些耀眼的光辉呢?而一旦举起了带着自由的批判大旗,我们怎么去体会那些值得肯定的,简单的进步?怎么去理解那些在幕后的妥协和复杂的形势?简单的是否观念,再加上不容别人分说地自由和权利论,这其实就是霸权主义的某种体现。
上次,小白龙说,关于社会责任、个人责任的定义和讨论都一致具有争议性。我觉得,是这样的。但是,我认为,争论的可能是具体的体现,社会的责任的存在性是不容置疑的。为什么有人会质疑呢?那另一方面,人们为什么会觉得“权利”就是“神授”,就是“天授”呢?这很矛盾。强行把权利和责任分开讨论,只能带来尴尬和绝对论。长平打着“自由牌”来讨论个人的权利,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不能让人信服,并且并不利于我们去真正反思那些问题背后的缘由。
范跑跑如果生在美国
最近因为范美忠在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从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室里率先跑出从而引发的“范跑跑事件”着实让人深思,目前经过电视台、平面媒体、网络的集体关注,范美忠已经从学校被解聘。事件也已经从某个程度上说,宣告一段落。但是由此带来的讨论却越来越深入。
不过在所有讨论中有一个方向却很让人感到不舒服,那就是“范跑跑如果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为什么会有这方面的讨论,大抵潜台词是这样的:如果范美忠的行为在美国并不触犯美国教师的行为标准的话,同时也不违反美国主流社会的道德的规范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对范美忠太苛刻了?还是我们的道德观太过于陈旧?当然,往深一步就是,范美忠即便做了错事,美国社会会如何对待?有一些所谓“精英”把答案巧妙地和“宽容”、“自由言论”结合起来,似乎范美忠德事件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选择的问题,而是成为了整个社会“言论”的试金石。
当然,有一些在美国生活过的朋友,甚至是当过教师的朋友解了大家的惑。范美忠的行为说来在美国也并不可能得到原谅。原因可能不光是作为一个人的道德,还有作为“教师”这一职业的职业情操和行为规范。范美忠说“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其实到时候他可能会很后悔。
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范美忠本身,而在于,“如果这事发生在某国…”这样的思维为什么在国人的心中每每泛起。近一点的例子,日本最近也发生了地震,马上就有人做了一些不负责任的对比,可不少人却没有太多的质疑。虽然比较有时候能够发现问题所在,但是如果利用比较来达到个人目的,就让人感到怀疑了。
范美忠强调了“言论”、“自由”、“宽容”这些时髦的语言,却忘掉了做为社会一分子所承担的责任。把什么时候都和美国比较的往往是那些没有到过美国,或者是对美国社会没有仔细观察的人。一说到美国,就把范美忠使用的那些词语不假思索用上,依次来标榜自己。我虽然在美国生活时间不长,但是照样感受到了这个国家“自由”和“责任”并存的多元社会。并且,美国社会的自由是建立在复杂的“责任”和“原则”意义上的。一旦没有履行义务或者责任,带来的是社会的惩罚。举一个例子,现在在国内,青少年有多少人没有喝过酒?特别是大学生,大一大二的学生也就18、9岁,从道理上来说这个年龄并不是一个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年龄。但是,如果今天,我们要去教育一个这个年龄段的人不要去喝酒,那么得到的回应很可能是“喝酒是我的自由,你管得着吗?”在美国,大多数州,21岁以下的年轻人不允许喝酒。一旦发现喝酒,不是教育那么简单的,轻则罚款,几百到上万美元都有可能,重则还要被关押。有人可能说,这是法律。但是,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存在,这样法律体现的是不是一种社会责任呢?
举另外一个例子,去年股市牛市的时候,政府警告大家投资的风险性,一再告诫大家谨慎,特别是那些完全没有炒股经验的股民。可是,那时候谁听得进去?有多少人想过自己的投资行为对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后来,尽管政府的一些政策未必妥当。但是,不健康的股市肯定是要有所调整的。一旦调整,不理性的没有责任心的一些人就大骂出口,认为不是政府就是大投资者抢了自己的财富。把股市看成了提款机,是不是也有一点没有社会责任心呢?
尽管范美忠保全了自己的性命,从这一点来说,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应该警惕那种挑战社会责任的体现。如果今天范美忠可以堂而皇之辩论自己的行为,我们凭什么明天在灾难的时候要指望政府、解放军、医生和护士呢?这背后是一个道理。
小论公平
昨天看到新语丝上有人报料北大招收博士生的过程可能存在猫腻,那位同学的理由主要是自己是初试考试的第一名,而在复试的时候自我感觉发挥正常,却最终没有能够被录取。
我相信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有曾经经历过或者听说过,也许都司空见惯了。要是放在以前,我也会开始感慨招生过程的种种不公和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然而,在海外留学的这些日子,让我对这种现象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我自己经历过美国大学本科的录取、美国大学研究生阶段的录取、美国大学导师招收学生的过程、美国大学校内工作的招聘过程、美国本土公司的招聘过程,应该说,想来想去,说句客观话,国内的高考、研究生考试、甚至新语丝上那位博士考生的经历都相对来说是公平的。
先说说一些客观的事实。美国大学本科的录取因素有很多,但是考试成绩却只是一部分考虑。当然,谁有SAT高分(相当于我国的高考)以及平时成绩的高分,对于录取有很大的帮助,但要去那些比较好的大学,甚至是名校,光有这点成绩是远远不够的。比方说,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竞赛,都是相当重要的。对于国际学生来说,美国大学还要考虑地域、文化、肤色等等方面。所以,也许一个成绩优异的中国学生不被录取,而一个会敲鼓的非洲原始部落的学生则被录取,这是真事。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因为自己分数比别人高几分没被录取,去找学校的麻烦。更何况,学校的自主招生体制说白了就是学校想招谁就是谁。美国教育部不更会管这些事情。
那么美国大学研究生的招生是怎么回事呢?对于国际学生来说,托福成绩和GRE成绩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两项仅仅是一个敲门砖。除非两项均接近满分,否则对于个人来说,竞争力并不体现在这两项的分数上。学校可能更多考察科研或者项目经历,以此来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有学习的潜力。同时,大学时期的活动也是十分重要的。另外,平时综合成绩也是必须考察的因素。如果有学生本科阶段就发表过论文,那么无疑会让这位学生增色不少。然而,即便是这些方面综合起来以后,学校可能还要考虑这个专业是否需要这么多学生,国家、地域的问题同样需要考虑。另外,这个学生所在的学校以前是否申请过本学校,如果有,记录如何,等等。所以,一个人被录取了,和另一个人不被录取,可能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
再说说美国大学的教授招收学生(也就是找导师)。美国大学研究生入学以后,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不一定有导师。如果没有导师,那就需要自己争取去寻找。绝对不可能出现系里面安排的情况。而导师要不要这个学生,则完全是导师自己的事情,也就是喜欢谁就招谁。那么,一切可能的因素都要参考,一切不可能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有导师喜欢招收那些已经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学生,有的导师不太在乎这些。有的导师仅仅需要那些和自己研究方向完全对口的,已经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有的导师喜欢那些相对“白板”的学生,可以日后培养。从这一点看,仅仅凭几个考试的成绩,基本上说和能否找到导师关系不大。
说了这三个我亲身经历过的经验后,我想说,一方面我们宣扬素质教育,一方面我们自己并没有习惯除开分数以外的东西。如果说高考要保持客观公正性需要分数的绝对杠杆,那么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特别是博士入学,绝对的考试分数仅仅应该作为某种参考。因为研究生的培养目的不是通才教育,而是培养研究型人才,研究工作和看看课本做做题是两码事。
那么有人会说,如果不完全按照分数做,岂不就是不公平吗?这样岂不是腐败的温床吗?看看我上面描述的美国大学的招生过程,你能想象在其中会发生多少“台面下”的“交易”吗?既可以说没有,也可以说非常多。说没有是因为,招生是对学校自己有好处的事情,招生招得不好直接影响学校的利益,所以学校不会太过于玩火。但是,说完全没有幕后交易,那肯定不是。那为什么克林顿的女儿(能力很平平)可以很轻松去斯坦福大学,然后又去牛津深造?
这里随时都发生着分数高的同学进不了最好的大学,分数高的同学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一点不奇怪。当然,大家不要从另外一个极端去理解,这不是说分数不重要,而是,我们要去适应分数不是公平的衡量标准。至少不完全是。
到了美国以后,我才发现,美国人对于“关系”是多么看中。“Networking“成为了中国“关系”在美国的间接翻译。当然,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但是,我只是想说,依靠数字和一些看似可以衡量的标准,并不能保证公平。更何况,这种公平也许并不需要。
郭德纲到底怎么了?
最开始听说郭德纲是因为他突然成为了媒体的宠儿。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人都跳出来频频对郭德纲发难。有人要和郭德纲打官司,因为郭德纲的相声里面拿他开玩笑。有人在报纸上批评郭德纲,说他的相声太庸俗,根本没有传播一个好的文化。其实,我觉得,大家为什么就不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对待郭德纲和他的相声呢?
郭德纲肯定不是复兴相声的那个人,他也没有这么远大的理想。他想做的就是做一个娱乐人。所以不要指望他不把出场费当回事情。同时,他也没有要用相声传播什么文明。而且,他想要的就是取悦他的观众,仅此而已。
相声里面有庸俗的东西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否则那又会有那么多人去听呢?不说郭德纲了,你中央电视台里面的相声就没庸俗的内容了?可惜有人借此来眼红。真的让人觉得可笑。
问题在于一个简单的民间艺人,那么多人借此来炒作,不能不说是中国相声的一个悲哀。大家还是好好做自己的事情吧。
感动
那天和她讨论“感动中国”的事情。善良的她十分不满神州六号的宇航员和“千手观音”的第一位女性获奖,觉得这十分不公平。老实说,我并不太喜欢这种本意就是赚取大家眼泪的节目,但是我们的社会其实需要关注那么些勇于奉献的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还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得奖的有很多平凡的人,甚至是再小不过的人物。只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很多东西容易脸谱化,容易批带着太多的政治色彩。而且,这样的评奖无疑带有很多权衡的性质,实在很难说明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选神州六号的宇航员,其实是对整个航天事业的一种评价。在当前这样的社会里,很难有人能够安心去做科研工作,特别是对于这些科学家来说,不少人能够有更多更有“钱途”的选择,如果相比在深山里的邮递员来说生活没有太多选择的话,那么几十万的默默无闻的科学工作者完全可以选择更加耀眼的工作,更加舒适的工作,可他们没有。所以,也许感动的是这些事情。
至于“千手观音”,这也是一个象征,是给残疾人的一个奖项,并不是非要针对某一个人。还有,我们常常要去制造一个典型,并不是说这个典型就比别人优秀多少,而是说,典型利于宣传。仅此而已,显然,这也很有功利性。
对于感动的背面,我常常想到的是我们制度的不完善,如教育,如福利,如卫生。感动可以是一时,但是更多的是让人觉得羞愧,对于我们目前的工作。
希望“感动中国”别成为一种商标,而要成为一种正确的舆论导向。
北大名称之争续
以下本来是“方舟子网站”上一个网友的贴文,十分搞笑,所以转载过来:
关于北大用Peking还是Beijing的英译名的问题,最近是热闹非凡。我本一看客,觉得挺无聊的,就象人名,用习惯了,只是一个称谓,阿猫阿狗的也有人叫,大家知道是谁就行。但有些名字,听起来好笑,介意的话,还是考虑改改,北大的英译名PKU正好就是这样。在北大吞并北医之前,似乎PKU没怎么在意。但相信原北医的人一听到PKU就会敏感,这是一种所有学医的人都知道的病名的缩写,即苯丙酮尿症,英文名phenylketonuria,简称PKU,它是以弱智为特征的先天性苯丙氨酸代谢缺陷的疾病。你如果Google一下“PKU”,排第一当属北大,因为点击率最高,接着就是这个病,很遗憾它的点击率不是高,而是非常高。每次上北大的网或发邮件给北大的朋友,看到这个名字就觉得好笑。国人多有名字忌讳的习惯,这么多名字为何偏摊上一个病名呢?而且指的是弱智。当然北大的人好考究,PKU的病名起用确实比北大晚,1934年才被发现和使用。北大人可以说是别人侵权,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用它,就象咱北京照样用“公主坟”、“奶子房”的地名一样。
言论自由?
日前,欧洲的数家媒体都刊登了以默罕默德先知为题材的漫画,遭到了阿拉伯世界的强烈谴责和不满,同时,甚至引起了极端组织的警告。而舆论也迅速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这些媒体的举动,认为这是捍卫了言论自由,而阿拉伯世界的不满,正是他们对民主的无知。一派则认为言论自由也有底线,尊重他人也许比言论自己更加让人接受。
不过有一点则是很明显的,欧洲认为言论自由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欧洲的形式,民主也只有形式,那就是欧洲的形式,别的种族和拥有其他信仰的人必须要接受这样的言论自由的形式。在阿拉伯世界看来,信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欧洲看来,言论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所以,说到底,这还是文化冲突造成的扭曲。
对待文化冲突,平等互利,尊重他人才是解决的方式。绝对不能强加于别人自己的意志。如果说到言论自由,为什么伊朗总统的一点点关于犹太人的言论就让欧洲受不了呢?这说明,所谓的言论自由有很大的偏见性。这是倾向一边的言论自由,是伪自由。文明绝对不是挑衅和歪曲。对于宗教,欧洲的理解也许和阿拉伯世界非常不一样,但这也不成其为漫画中歪曲对方的理由。
事实上,欧洲人的心里就没有把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看成什么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所有伊斯兰世界就是恐怖主义的代名词。问题是,他们思考过没有,伊斯兰世界好好生活了那么多年,是谁逼迫他们拿起武器的?
言论自由,那么西方社会为什么那么讨厌半岛电视台?看来,问题绝对不是言论自由。
方舟子
昨天很花了一些时间看了方舟子的BLOG和他的一系列文章。老实说,之前对待学术打假只是有一个模糊的影响,并没有很在意这类的东西,偶尔有一些关于学术问题的思考。不过我看了方舟子关于怒江大坝修建问题的讲座讲稿 (这些都可以在http://blog.sina.com.cn/u/1195403385找到)以后,才认识到学术打假的问题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学术问题了,而是社会、政治、人性、舆论和道德的综合问题。
应该说,什么东西在中国都有可能是一场运动,而伪科学、伪环保都可能是非常具有危害性的。遗憾的是,美好和严肃的东西一旦披上了各种各样的目的就变得十分的丑陋。最严重的莫过于舆论。当下,媒体的新闻道德已经到了一个危急关头。很多记者,很多媒体都不具备完整的良知和职业素养。同时,由这些媒体宣扬的科学和学术,很难是准确地。这样间接的为伪科学、伪环保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还有一些更吃惊的消息,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访问“新语丝”网站,是有关言论自由的。在这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就不评论了。
喜欢看老罗的东西
尽管最开始在新东方上课并不知道老罗的名声。甚至上完了课以后才听说网上还有所谓的“老罗语录”。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从个人的角度去理解老罗的话语。很多人把老罗的东西当作纯粹的搞笑,大多数人一笑了之。只有能够理解这些话后面的辛酸的人才能体会出这些话语的分量。老罗说自己不是愤世嫉俗的人。可是,平常人都看得惯的事情,老罗都要说上一两句。但是,我们会发现,正因为老罗说上这么一两句,理所当然的事情便变得有一些怀疑。我们终于明白了很多自己看待事情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说老罗本身没有问题。
遗憾的是,我们把老罗看成笑料。而老罗自己也很无奈。
学术造假?
今天看了南方周末上的谁制造了“中国黄禹锡”事件? 因为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我母亲所在的大学,所以更加引起了我的主意。学术造假、学术腐败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黄禹锡,这个韩国曾经的骄傲如今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四川大学邱小庆这件事情却折射出了学术造假中国的特色。
首先,我不想去探讨邱小庆教授的学术发明是否是真实的。这个其实也不是四川大学调查团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这件事情被捅出来完全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平均,从这一点可以折射出中国大学的学术论文推广上的功利性和片面性。
邱小庆的发明如果是真实的,那么的确是一件鼓舞人心的事情。但事实上,一个本该十分纯洁的科学发明蒙上了很多不该有的面纱。首先就是,整个事件中“新泰克公司”这个名字特别显眼。而大家已经都知道了,新泰克公司早早地就盯上了这个还在学术理论阶段的科学成果,妄想迅速的去占领所谓的“15亿元”的市场。邱小庆不顾四川大学的反对,执意和新泰克公司签订了一系列的合同,并且连最终在《自然》杂志上发表的论文都有新泰克公司的人参与,很难说清楚这位四川大学的教授心中想得究竟是学术还是这个发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更为不解的是,四川大学一直对这项发明的利益分配有很大的意见,当新泰克公司后来对这项发明提出质疑的时候,四川大学并不着急去验证发明的正确性,而是希望和新泰克公司探讨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
现在,四川大学说,科学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文章是个人行为。简直让人好笑。试想,一个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百万的发明,最终的结论论文怎么可能是个人行为,不是组织行为?在整个发明过程中,四川大学为什么没有提出过异议?现在来调查,是否有一点给外界做样子的感觉?
其实,稍微了解我国大专院校制度的人就知道,一篇《自然》杂志发表的论文,对于个人,对于单位,对于学校意味着什么。那可能就是白花花的钞票。任何人都可以从中谋取利益。所以,论文真假没人会去关心,大家只是关心自己能够得到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大学的很多领导也是论文的署名者,邱小庆自己都说,很多人连生物学常识都不具备。这句话如果让《自然》的编辑知道了,不知道别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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